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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异地开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15:59:5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方便群众诉讼,自2019年6月1日起宁德市辖区法院推行生效证明异地开具工作,即当事人只要在全市任何一个法院,均可开具宁德市范围其他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特此通知

                         屏南县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屏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