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老赖”套用他人证件 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发布时间:2019-04-28 15:13:28 打印 字号: | |

诚信是为人处事之道,如果因失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麻烦就会有一大堆: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到款等等,而上了黑名单的“老赖”在商业经营、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都将面临信用惩戒,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老赖”张某某就在古田惹了麻烦。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屏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某向原告偿还借款6500元。屏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该起案件中,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为了逃避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张某某通过套用他人身份证,在短短的三个月内搭乘高铁十多次。49日,被执行人张某某再次套用他人身份证企图搭乘高铁商务座,在检票时被古田高铁派出所民警发现,在查实其为本院失信被执行人后,由本院执行局干警将张某某带回屏南县,被执行人张某某当即表示愿意偿还其全部债务,目前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但对于被执行人张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且多次套用他人身份证来逃避高消费限制的行为,本院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及时履行义务才是正解,本次事件中被执行人套用他人的身份已是违法行为,想以此来逃避失信和高消费限制,最终仍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屏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