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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织综治“防护网” 筑牢平安“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7-11-17 11:08:00 打印 字号: | |

刑事犯罪、民商纠纷、执行案件,一起起案件背后不仅仅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对社会公众一次次法制教育和法治精神的引导与构建,因而司法功能不止于裁判,法院不仅仅是定纷止争的裁判所,更是社会矛盾的“消火栓”、“减压阀”,还是综治平安的“防护网”、“防火墙”。

抓审判,保一方平安。抓好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是人民法院保障社会平安的根本体现。近年来,我院坚决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强化刑事审判惩治犯罪功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民生,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过程中发生的金融、房地产等纠纷,使经济发展更趋协调更显均衡更可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屏南国家级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创新破解执行难题。将陪审员职能向执行工作延伸,并定期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使用大头照方式曝光老赖,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村级换届选举、代表委员资格审核范围,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立体式执行打造诚信法治屏南。

抓调解,护一方稳定。案结事了人和是法院化解矛盾的最终追求,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的真正体验。近年来,我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各类民事、经济纠纷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理原则,先后与工商、公安、林业、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多元纠纷调处机制,依托社区调解室、警务室、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平台开展诉外纠纷化解工作,推动化解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对矛盾容易激化或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并对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条件的当事人实施相关政策。依托人民陪审员调解室这一平台,充分发挥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地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努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抓创新,促一方和谐。创新是法院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做好维持地方和谐工作的重要基础前提。近年来,我院积极利用人民陪审员调解室、交通巡回法庭、生态车载巡回法庭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切实方便群众,把众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讼之前,节约司法资源。积极配合综治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刑事犯罪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为实施综治激励惩戒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支撑。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利用学校班班通实现法制讲座全程直播,打破传统阶梯教室、会场的空间局限,定期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同时积极借助官网、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等各类自媒体开展法律宣传。

责任编辑:屏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