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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利,伪造病历骗补偿;悔不该,投案自首换心安
作者:甘宝丹  发布时间:2017-06-07 10:58:28 打印 字号: | |

“我当时是一时昏了头,觉得能给外婆弄点钱用用也是好的,所以才伪造病历骗领补偿款,钱到手后却感觉到十分不安,后悔当初这么做,投案之后我的心才平复下来。” 被告人陆某某如实对法官说道。近日,屏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被告人陆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件发生于20148月份的一天,那天被告人陆某某陪同外婆在屏南县医院看病期间认识一名陌生女子,该女子称其可以帮助伪造用于报销医保费用的材料。后陆某某经过考虑,没有抵制住金钱的诱惑,遂联系该女子,购得一份其外婆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住院治疗的虚假住院材料,并利用该份材料从屏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处骗取了住院补偿金人民币34048元。在领取到这笔钱款后,被告人陆某某心中总是不安心,于是在2015112日,被告人陆某某主动到屏南县公安局投案。同日,被告人陆某某家属主动向屏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退款3404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住院补偿金人民币3404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陆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已退清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屏南法院